居然用“灭门”威胁记者,这公安局长走火入魔!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可朱局长话锋一转,居然为这点小事用“灭门”威胁记者,虽只是说说而已,事情也绝不可能发生,但免不了让公众浮想联翩。试想:就因为披露这事,朱局长就发话其手下不惜跨省灭了记者全家,有这样的警察头子,那崆峒警方还有什么事不敢做出来?就他们这付德行,能指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吗?如果新闻界真把朱局长的话解读为“善意提醒”,那媒体、记者还敢履行监督吗?
应该质疑的其实还远不止前述那些问号,所以说如何处理这位公安局长?有关部门需要认真对待,方能消除其给社会所造成的极其恶劣影响。恐吓威胁,我国现行法律虽没有规定单独罪名,但只要当事人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该条款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朱局长的威胁行为当属情节严重应无异义,虽说平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日前已发布消息称,该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纪检、督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但朱天祥的身份不仅是崆峒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同时还身兼平凉市公安局副局长、平凉市崆峒区政府党组成员等职务。
由平凉市公安局工作组查处市局领导,避嫌的事不提也罢,可对这事能不能依法依纪公平处理?公众却有理由拭目以待!
权力任性,在官场已是司空见惯。但像朱天祥这样的异类,却实属罕见!现年52岁的朱天祥,长期服务于警界,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走火入魔?令人深思!文/郑智银
应该质疑的其实还远不止前述那些问号,所以说如何处理这位公安局长?有关部门需要认真对待,方能消除其给社会所造成的极其恶劣影响。恐吓威胁,我国现行法律虽没有规定单独罪名,但只要当事人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该条款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朱局长的威胁行为当属情节严重应无异义,虽说平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日前已发布消息称,该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纪检、督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对事件展开调查。但朱天祥的身份不仅是崆峒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同时还身兼平凉市公安局副局长、平凉市崆峒区政府党组成员等职务。
由平凉市公安局工作组查处市局领导,避嫌的事不提也罢,可对这事能不能依法依纪公平处理?公众却有理由拭目以待!
权力任性,在官场已是司空见惯。但像朱天祥这样的异类,却实属罕见!现年52岁的朱天祥,长期服务于警界,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走火入魔?令人深思!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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