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百余万人判三年刑的地委书记是谁?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1959年冬天到1960年春天,
信阳地区饿死了百余万人。
负
主要
责任的信
阳地委书记路宪文,被判处了三年徒刑。
判处徒刑的时间是1963年9月3日,逮捕路宪文的时间是
1960年11月6日。1963年11月15日,路宪文的刑期满了。
饿死百余万人,判了三年。也就是说,饿死30多万人,判处一年。饿死
三万人左右,判处一个月,饿死一千人判处一天。而饿死一个人,对于
路宪文的刑期来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对于路宪文的党纪处理,信阳地委有个处分决定。对于路宪文罪行
判决,河南省高院有个判决书。把这两个历史文件粘贴出来,算是
对于历史的一个回顾。不知道读后有何感觉?
关于路宪文在“信阳事件”中所犯罪恶的处分决定
(草稿)
中共信阳地委
路宪文,男,41岁,山西省陵川县人。出身,学生成份。1937年9月参加工作,
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历任县“牺盟会”协助员、县委宣传部长、分区武工队副政委、县长、县委书记、副专员、信阳地委第一书记等职。
1959 年冬、1960年春,信阳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死人事件。据统计,全区死亡百
余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十三,死绝五万多户,村庄毁灭一万多个,牲
声明:本图片收集于网络,图片内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场。有异议请联系本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