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辩护律师薛振源简历背景大曝光(图)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经过会见李某,初步了解了案件的经过。鉴于本案引起了媒体和网民诸多的猜测和议论,为避免混淆视听,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本律师现发表声明如下:
一、李某已被证实为未成年人,并在侦查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司法保护。希望相关媒体和网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尊重和保护李某的合法权益!
二、本案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希望媒体及网民对侦查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信任。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其有罪,相关人员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三、鉴于刑事侦查过程的保密性,本律师不便透露案件情况。但是部分媒体和网民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诸如“李天一76人律师团”、“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受害人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等对本案不实的报道和传播、“以讹传讹、人云亦云”的行为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本律师郑重提醒相关媒体和网民对自身不实的言论进行自查并尽快消除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保留对侵犯李某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利!
薛振源律师代表性案例:
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作为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调取及收集证据、出庭应诉、发表代理意见,最终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北京青年报网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作为北京青年报网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代理人调取及收集证据、出庭应诉、发表代理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一、李某已被证实为未成年人,并在侦查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司法保护。希望相关媒体和网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尊重和保护李某的合法权益!
二、本案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希望媒体及网民对侦查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信任。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其有罪,相关人员不应对李某进行舆论审判!
三、鉴于刑事侦查过程的保密性,本律师不便透露案件情况。但是部分媒体和网民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诸如“李天一76人律师团”、“李天一案女主角撤销控诉,受害人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等对本案不实的报道和传播、“以讹传讹、人云亦云”的行为是严重不负责任的!
本律师郑重提醒相关媒体和网民对自身不实的言论进行自查并尽快消除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保留对侵犯李某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追诉的权利!
薛振源律师代表性案例:
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作为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调取及收集证据、出庭应诉、发表代理意见,最终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北京青年报网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作为北京青年报网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代理人调取及收集证据、出庭应诉、发表代理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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