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雷政富、赵红霞“不雅视频”案今日公开宣判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6月19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受贿金额展开激烈辩论。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08年2月,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明某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某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雷政富、肖烨为掩饰犯罪事实,由肖烨归还明某人民币100万元。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雷政富收受了另两笔受贿款,三笔受贿款总额316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雷政富及辩护人辩称,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及其辩护人对另两笔受贿款的指控也提出异议。
在雷政富受贿案开庭的第二日,6月20日9时30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敲诈勒索一案。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经过近20小时的审理,21日20时,该案一审庭审完毕。雷政富的诉讼代理人也出庭参加了诉讼。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策划、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曾因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许社卿积极参与策划、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严鹏参与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赵红霞参与实施敲诈勒索雷政富财物3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谭琳玲、王建军参与实施敲诈勒索周天云财物2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雷政富接受重庆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明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08年2月,肖烨等人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以借款为名向雷政富索要人民币300万元。雷政富要求明某借给肖烨人民币300万元。其后,明某将肖烨拒绝归还借款一事告知雷政富,雷政富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提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2010年11月,雷政富、肖烨为掩饰犯罪事实,由肖烨归还明某人民币100万元。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雷政富收受了另两笔受贿款,三笔受贿款总额316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雷政富及辩护人辩称,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及其辩护人对另两笔受贿款的指控也提出异议。
在雷政富受贿案开庭的第二日,6月20日9时30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敲诈勒索一案。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经过近20小时的审理,21日20时,该案一审庭审完毕。雷政富的诉讼代理人也出庭参加了诉讼。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策划、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曾因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许社卿积极参与策划、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严鹏参与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赵红霞参与实施敲诈勒索雷政富财物3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谭琳玲、王建军参与实施敲诈勒索周天云财物2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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