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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一文赔7.5万,公众号还敢造谣吗?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就本案来说,赔多赔少,违法者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不能因为违法者是个富人,就认为咋陪都不为过,违法者是穷人,就法外开恩,下不为例。此穷不能盖大过,违反了法律规定,给别人造成了伤害,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相应的代价。对于杨某的“这实在是无心的过失”之说,法律从来不救济无知。你说你是无心之过,做个诚实的人,不假冒他人名义恶意诽谤人这道理总该明白吧?
    微信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微信每月活跃用户超6.5亿,截至2015年8月,微信公号突破1000万,且每天以1.5万个的速度增加。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一些公众号为了赚影响,引关注,无中生有,移花接木,甚至用“转发可保全家平安”,“不转不是中国人”等方式进行诱导分享。根据肯德基向法院递交的证据,单是造谣肯德基“怪鸡”的内容就有4000多条。上个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0个微信公众号所隶属的3家公司因为发布、传播6个翅膀8条腿的“怪鸡”、“烤熟的鸡肉有活蛆”等对肯德基品牌具有诋毁性的评论及照片,被判赔偿60万元。几乎在同一时间段,朝阳法院对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文章侵害周杰伦名誉权案作出判决,一审判赔周杰伦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无论是造谣肯德基“怪鸡”被判赔60万元,造谣周杰伦被判赔8万元,还是造谣王健林被判决赔偿精神损害金6万元、公证费1.5万元,我相信这些判决法院是在充分考虑侵权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基础上依据依法做出的。通过判决,一则维护了受害方的正当权益,以正视听,二则让造谣的公号丢人破财。判赔6万,60万,只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底线手段,只有当造谣者在权衡造谣的风险与成本后,觉得成本大于收益,造谣无利可图甚至“太不划算”时,才能有效地起到震慑作用。(宾语的廉政空间微信公众号:lzkj328)【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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