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的本质和剩余价值的由来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可见,交换双方交替提供增值原理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增值的基本原理,即是获得利润的基本原理,所谓剩余价值不可能是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进行不平等商品交换的结果,利润也不可能是收入减去成本后的收益,更不可能是劳动力创造出了比自身的价值更大的价值,不可能是所谓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因为交换前和交换后的任何生产条件都不可能是商品,不但正在使用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不可能正在被卖出,消耗在产品中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也不可能独立被卖出,并且,工人在某一完整的生产过程中付出了生产自己生活条件的必要劳动后,还必须继续付出生产下次生活资料所需的生产资料的必要劳动,否则就不能继续获得生活资料,就是说,工人为获得生活资料而付出的劳动和为创造生产资料而付出的劳动都是工人的必要劳动,因此,所谓相对于工人的必要劳动的“工人的剩余劳动”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不能因为工人的必要劳动创造的生产资料委托给资本家占有就认为存在剩余劳动。
由此可见,传统的马经和西方经济学关于劳动力是商品的理论、利润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都是根本错误的。
既然私有制是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委托者又是全体社会劳动成员,委托者与受托者之间就不可能存在高与低、善与恶、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关系,委托者更不可能是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所以,无产阶级、资产阶级根本不可能存在。
由此可见,传统的马经和西方经济学关于劳动力是商品的理论、利润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都是根本错误的。
既然私有制是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委托者又是全体社会劳动成员,委托者与受托者之间就不可能存在高与低、善与恶、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关系,委托者更不可能是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所以,无产阶级、资产阶级根本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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