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八卦  >>  风向标和里程碑: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案评析

风向标和里程碑: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案评析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2、本案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采用的是多要素认定分析模式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本案中选择了认定分析模式,这主要是因为市场份额是经营者控制市场的结果和表征之一,但决定市场支配地位成立与否除市场份额之外,很重要的因素还有“经营者控制市场的能力”。本案垄断行为实施期间,无论是从平台服务收入情况看还是从平台商品交易额来看,阿里巴巴的市场份额都超过50%。同时从HHI指数和CR4指数显示,阿里巴巴的相关市场高度集中,竞争者数量较少。
根据相关证据表明阿里巴巴具有很强的市场控制能力,一是阿里巴巴具有控制服务价格的能力,通常以格式合同方式,直接规定交易佣金费率和年度营销推广费支出水平。二是阿里巴巴具有控制平台内经营者获得流量的能力。其通过制定平台规则、设定算法等方式,决定平台内经营者和商品的搜索排名及其平台展示位置。三是阿里巴巴具有控制平台内经营者销售渠道的能力。阿里巴巴经营的淘宝和天猫平台商品是经营者开展网络零售最主要的销售渠道。
另外,阿里巴巴具有雄厚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巩固和增强了当事人的市场力量。以此可以支持当事人在相关市场及关联市场的业务扩张,并搜集海量的交易、物流、支付等数据,进一步通过平台经济的网络效应和锁定效应,给阿里带来的是98%的消费者留存率,同时使其拥有很高的认可度,也提高了平台内经营者转换到其他平台的成本,足以显示其他经营者都在交易上高度依赖阿里企业。最后,进入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立硬件设施,还需要在品牌信用、营销推广等方面持续投入,进入相关市场成本较高,造成了其他竞争对手进入的壁垒。
声明:本图片收集于网络,图片内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场。有异议请联系本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