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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地主家庭的悲惨遭遇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但周春富的命运却因为一纸通知而发生了彻底改变。这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改革会议,之后发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东北局发出《东北解放区实行中国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辽宁各地党政领导决定,“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打击地主,消灭地主阶级的阶级路线”,“彻底解决平分土地问题”。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这一年12月,中共复县县委抽调上千名干部,组成工作队进村了。早在1933年,毛泽东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中,对农村的阶级关系进行了分类。那些“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地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而对富农的描述则是,“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
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此外,或兼以一部土地出租剥削地租,或兼放债,或兼营工商业。”这一分析成为农村社会关系分析的主要依据,但是按此判断,周春富似乎划为富农更合适,因为他雇佣了长工,但并无土地出租。学者黄宗智则把这类人,称之为“经营式农场主”——他们雇佣了3到8个,耕种100到200亩土地。在黄抽取的33个村庄的样本中,有17个村庄里有这样的农户。对于这些“经营式农场主”,最初在1942年,中共内部曾提出应当视作为资本主义,而不是封建主义的,应当和富农归为一类。因为党内很多人看来,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要先进。但在1947年的大环境下,这些理论上的划分只是参考,村内的政治氛围和工作组的工作方式决定了一切。在黄店屯,拥有20多口人,200多亩土地的周家最终被划作了地主。人均十亩地,在地广人稀的东北农村,算不得突出,但周家除了土地,还有几个坊铺,这在村里是被认为“很有钱”的象征,而“有钱”,则是划分阶级,平分财产的一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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