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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的婚姻学说

图片标签:  发布:2022-10-31  ....    来源:www.tuj8.co
在这两种场合,婚姻都是由双方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家庭,往往变为最粗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 ,而以妻子最为通常。妻子与普通娼妓不同,只在于她不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力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恩格斯引用傅里叶一句话 深刻说明了资产阶级权衡利害婚姻的本质:“正如文法上两个否定构成一个肯定一样,在婚姻道德上,两个卖淫则构成一种美德。”资产阶级市侩们,一方面赞美他们这种特有的美德,一方面攻击共产主义实行“公妻制”。

恩格斯的婚姻学说2

《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 以下简称《起源》) 是恩格斯晚年的一部作品, 被公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的经典著作。恩格斯依据人类社会早期发展的历史和相关社会现象, 系统阐述了家庭、 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与本质、 发展与消亡的规律, 其中关于女性解放的观点尤为经典。
他从人类婚姻发展的历史入手, 深刻分析了女性地位由高到低的变化过程及原因, 揭示了女性被歧视、 受压迫的社会历史根源,阐明了女性解放所必须的条件和有效途径。
女性地位变化的过程和原因
在《起源》 中,恩格斯将生产分为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 ——生育。他认为, 在任何历史时期、任何社会环境下, 人类的生活都是受这两种生产的影响。
恩格斯对这两种生产的划分, 是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 研究妇女解放问题的前提。在坚持这个前提的基础上,我们来分析恩格斯在《起源》 中关于女性解放的相关观点。
女性地位变化的过程
恩格斯在《起源》 中通过对古代社会生活的分析, 说明了妇女地位低下不是古来就有的, 而是随着社会生活变化、 婚姻家庭关系变换产生的。恩格斯结合人类社会发展和婚姻家庭的时代特点, 将婚姻家庭形式分为三类, 即蒙昧时代的群婚制、 野蛮时代的对偶制和文明时代的专偶制即一夫一妻制。
在早期的原始群居阶段, 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社会中没有家庭存在, 男女之间随意地结合, 以完成人类生产与繁衍的需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社会中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婚姻家庭关系, 男女之间的平等关系随之改变
1、 蒙昧时代的群婚制
在蒙昧时代, 人们的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 生产与生活资料稀缺, 人类只能纯粹地依附于大自然生存, 当时的社会关系较为简单。那时的婚姻关系为群婚制, 这种婚姻之下的家庭可分为两类,即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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