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奸队·红卫兵·义和团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现在有一群愤青,打着爱国旗号,对观点跟他们不一致的人除了恶毒咒骂外还大打出手,甚至进行死亡威胁。比如1月13日下午17时,作家李承鹏在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进行新书签售活动时,就遭到一名购书群众掌掴,该男子在打人后还“边跑边骂李是汉奸”。打人者随后被警方带回审查,据其自称“因反感作者所著新书内容,遂借签名之机动手”。还有人在网上成立什么“锄奸队”,对不同意见者进行人身甚至死亡威胁。这些年,知识名人遭袭击、被殴打的事件不在少数。观察那些打人者的“行动轨迹”,往往都是先在网络空间里进行言语交锋,无果、无效或者败下阵来后,转而使用谩骂、威胁等“语言暴力”,但结果大多也不理想。于是心有不甘的他们在“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上”意念的支配下,进一步升级对抗烈度,将“语言暴力”变为“行动暴力”。无论是李承鹏被打,还是前些年的阎崇年被掌掴事件,情况大抵如此。
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如任其泛滥成灾,整个社会必将重蹈庚子年(1900年)和乙巳年(1966年)之覆辙。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所谓“锄奸队”的出现,对现代社会的稳定构成极大威胁。我们知道,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桩是“无罪推定”。所谓“无罪推定” ,又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1997年10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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