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吉林1号大案“疑云”满布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有关笔录显示,2010年7月6日11时10分至13时40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以孙喜强涉嫌受贿为名进行讯问,他声称,“2001年至2010年期间,邵宪波先后11次共计给我送了13万元人民币”。
在后来的庭审中,孙喜强则明确指出,该口供系刑讯逼供的结果。
时间落款为2010年7月7日的“吉检侦一逮字(2010)第2号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表明,“犯罪嫌疑人孙喜强涉嫌受贿一案,系2010年6月11日,敦化市检察院在办理原延边州国税局人事处长邵宪波涉嫌贪污、受贿、行贿一案中发现,我院于2010年6月30日立案侦查,7月2日对其刑事拘留。”
但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所指2010年6月11日的讯问笔录则显示,“我们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向检察机关陈述,你听清楚了吗?”
经记者调查,该笔录所载的讯问人杨军、邓广武,确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对此,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王红红认为,二者不可能同为真,其矛盾之处,说明不排除有关机关在办理邵宪波一案中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
正可谓“一家欢喜,一家愁”。就在姜大勇于2010年8月21日走马上任延边州国税局总会计师的前后,孙喜强、胡长生和邵宪波,却正在“大墙”里面或者法庭上备受煎熬。
2010年8月28日13时00分至17时40分,吉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辽源市龙山区检察院讯问室,讯问了孙喜强。其声称,“平时我也给过邵宪波物品,给他过一个日本刮胡刀,价值2000多元,还给过他一块缅甸玉和一块南非石,邵宪波家里装修我还给他要过木材。”此间,检察机关问道:“邵宪波是否还给过你其他钱财?”“以前你在检察机关是怎么交代的?”孙喜强的回答是:“以前交代的不是事实”。
在后来的庭审中,孙喜强则明确指出,该口供系刑讯逼供的结果。
时间落款为2010年7月7日的“吉检侦一逮字(2010)第2号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表明,“犯罪嫌疑人孙喜强涉嫌受贿一案,系2010年6月11日,敦化市检察院在办理原延边州国税局人事处长邵宪波涉嫌贪污、受贿、行贿一案中发现,我院于2010年6月30日立案侦查,7月2日对其刑事拘留。”
但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所指2010年6月11日的讯问笔录则显示,“我们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向检察机关陈述,你听清楚了吗?”
经记者调查,该笔录所载的讯问人杨军、邓广武,确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
对此,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王红红认为,二者不可能同为真,其矛盾之处,说明不排除有关机关在办理邵宪波一案中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
正可谓“一家欢喜,一家愁”。就在姜大勇于2010年8月21日走马上任延边州国税局总会计师的前后,孙喜强、胡长生和邵宪波,却正在“大墙”里面或者法庭上备受煎熬。
2010年8月28日13时00分至17时40分,吉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辽源市龙山区检察院讯问室,讯问了孙喜强。其声称,“平时我也给过邵宪波物品,给他过一个日本刮胡刀,价值2000多元,还给过他一块缅甸玉和一块南非石,邵宪波家里装修我还给他要过木材。”此间,检察机关问道:“邵宪波是否还给过你其他钱财?”“以前你在检察机关是怎么交代的?”孙喜强的回答是:“以前交代的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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