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是否需要“封建迷信”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一)神的价值
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信仰曾一度被视为一种“封建迷信”,是精神空虚者的一种精神寄托。
究竟是不是这样呢?这有待我们对历史和现实的观察和独立思考。
“戏不够,神仙凑”。儿时在河南家乡看戏,每逢好人得不到庇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坏人恶贯满盈而得不到惩治之时,便会有神仙从天而降除(奸)暴安良。
时至今日,当中国的伦理道德观念,法治和政治威权(如今已经强而无威),“父母之命”“老人之言”对社会公众的约束和教化作用,已经日渐式微,或者说均已宣告无效之时,我们是不是可以重新回到“举头三尺”的神明那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呢?
人自称为万物灵长,这么说,人无疑是具有灵性的。
那么,灵性是什么呢?
灵性可理解为人对神体悟、理解和与神沟通的能力。善解人意的宠物(比如宠物狗),我们可称之为“通人性”,人对高于人的神的“善解神意”,我们可称之为“通神性”,此即为人的灵性。
如此说来,人崇信虔敬神,应该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
人“创造”的神(对有神论者而言,是人发现并认识了神,因为神神的存在先于人),究竟对人和人类社会有什么价值(即正面意义)呢?
神之于个人的价值,便是对社会的价值,或者说最终会产生社会价值(效应),毕竟,每个人都是社会人,社会群体是由每一个具体的人(个体)而构成的。
对具有人格意义的神(具有人的情感,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只会恐吓“天谴”世人)来说,必然会有一套严格的教义(如《摩西十诫》),以管教和约束世人,同时,也会庇护关爱众生(如“神是我们患难中随时的帮助”、“神是逃城、避难所”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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