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及其限制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集会游行示威法还待完善
如我国的《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由有关主管部门起草出来后,其中有22
个“不得”(限制),被人称为是“限制游行示威法”,后来经全国人大审议,去掉了10
个“不得”。[⑥]
在我看来,这部法律中的大部分“不得”还是必要的,但是,有些内容则不利于保障权利。主要表现在:
从主体的限制来看。“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但是,如果公民的问题需要引起上级机关或者全国公众的重视和注意,就有必要到更大的上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表达意愿;有时公民在异地旅行受到受到迫害(如孙志刚没有死而需要在广东当地组织游行),需要引起当地政府和公众的重视,这都需要赋予公民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或者参加当地公民或者暂住者的集会、游行、示威。另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这一规定中,什么是违背“职责、义务”是含糊不清的,实际上可能导致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这一权利被完全剥夺。
从时间上来看。“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限于早六时至晚十时。”这也违背了集会游行示威的规律,而且也与第9
条中“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之规定相矛盾。因为突发性事件可能发生在“早六时至晚十时”以外的时间。
如我国的《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由有关主管部门起草出来后,其中有22
个“不得”(限制),被人称为是“限制游行示威法”,后来经全国人大审议,去掉了10
个“不得”。[⑥]
在我看来,这部法律中的大部分“不得”还是必要的,但是,有些内容则不利于保障权利。主要表现在:
从主体的限制来看。“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但是,如果公民的问题需要引起上级机关或者全国公众的重视和注意,就有必要到更大的上级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表达意愿;有时公民在异地旅行受到受到迫害(如孙志刚没有死而需要在广东当地组织游行),需要引起当地政府和公众的重视,这都需要赋予公民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或者参加当地公民或者暂住者的集会、游行、示威。另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这一规定中,什么是违背“职责、义务”是含糊不清的,实际上可能导致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这一权利被完全剥夺。
从时间上来看。“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限于早六时至晚十时。”这也违背了集会游行示威的规律,而且也与第9
条中“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之规定相矛盾。因为突发性事件可能发生在“早六时至晚十时”以外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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