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照东:民意与法律的关系
图片标签: 发布:2022-09-17 .... 来源:www.tuj8.co
这种说法纯粹是骗人,一个傻子都能明白,一个人明知道银行会知道,还冒法律上的风险?真正的想法是什么,行为当时他没有意识到会被银行发现。我武断的说他肯定认为银行有可能不发现,基于这种侥幸的心理把钱拿走。拿走了以后,为了逃避惩罚,你找我我就给你,你不找我我就走人。事实也是这样,十五天之后,他发现没有人找他。于是乎他连自己的工作都不要,辞职,工资也不再结账,携带这十几万块钱回家。那么这是他主观上恶意,是他最真实的想法。
他认为不会发现,他利用这个漏洞,钱流到我的卡上,然后把钱从自己的卡上取走,秘密窃取。
无论从主观方面的要件,还是从客观方面的要件,都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第三个问题:公众舆论对司法的影响
时间还有,我就评价公众舆论对这个案件的影响。我暂且不论经过二审最终处刑五年的量刑是否合适?如果办案,犯罪减轻处罚,不应该无限制的减轻。通常学理上的说法,应该降低一档。这个我先不去谈它。
我通过浏览网上的一些信息,律师上书什么的,反应上下声音。这给我一种直观的认识:这种改判结果,并非法院基于主动,基于自愿的情形,而是迫于舆论的一种压力,不得而为之。我在法院搞了7年的刑事审判,这种案件的定性量刑,肯定是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引起了法官的重视。这种值得重视的案件很有可能在之前跟法官有个沟通,很可能在一审法院审判结果宣布之前,上级法院也是认同无期、盗窃审判结果。
他认为不会发现,他利用这个漏洞,钱流到我的卡上,然后把钱从自己的卡上取走,秘密窃取。
无论从主观方面的要件,还是从客观方面的要件,都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第三个问题:公众舆论对司法的影响
时间还有,我就评价公众舆论对这个案件的影响。我暂且不论经过二审最终处刑五年的量刑是否合适?如果办案,犯罪减轻处罚,不应该无限制的减轻。通常学理上的说法,应该降低一档。这个我先不去谈它。
我通过浏览网上的一些信息,律师上书什么的,反应上下声音。这给我一种直观的认识:这种改判结果,并非法院基于主动,基于自愿的情形,而是迫于舆论的一种压力,不得而为之。我在法院搞了7年的刑事审判,这种案件的定性量刑,肯定是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引起了法官的重视。这种值得重视的案件很有可能在之前跟法官有个沟通,很可能在一审法院审判结果宣布之前,上级法院也是认同无期、盗窃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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